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公布2019年自學考試全日制助學院校招生計劃的通知
各設區市教育局,自考全日制助學院校: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全日制助學管理若干規定(試行)》(浙教辦考〔2008〕171號)精神,各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對申報繼續開展自考全日制助學的所屬院校2018年度辦學條件、教育教學管理、校園安全穩定工作等方面進行了綜合評估,在評估基礎上,核定浙江工商大學等34所院校2019年自考全日制助學招生計劃13120名,現予公布。
各校要在核定的招生計劃限額內,根據學校的師資力量和教學、住宿條件等情況編制分專業招生計劃。招生計劃、辦學地址和條件等要通過招生章程向社會公布,招生章程和宣傳資料公布前須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學校專業計劃生源不平衡時,可在征求學生意見后自行調整。如果突破核定的招生計劃,要報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同意。
2019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是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開局之年。各校要切實增強“四個意識”,進一步強化自考助學管理,全面落實安全責任,確保校園安全穩定。要嚴格遵守獨立自主辦學原則,不得以聯合或合作形式辦學,不得轉讓辦學權。要規范招生行為,嚴肅招生紀律,不得通過中介或非本單位人員招生,不得以高額的招生工作經費擠占正常的教學、學生生活保障經費,堅決杜絕違規招生和惡意競爭情況的發生;不得向考生承諾畢業年限。如有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
附件:2019年浙江省自考全日制助學院校招生計劃
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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