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專業(專升本)變更主考學校的通知
因主考學校北京郵電大學全日制本科教育招生專業調整,由學校申請并經研究決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工程管理專業(專升本)的主考學校調整為北京交通大學,由北京交通大學履行主考學校職責。現就相關工作的調整通知如下:
一、畢業及學位申請安排
1. 2023年12月,最后一次申請北京郵電大學的工程管理專業(專升本)畢業論文;2024年6月,最后一次申請北京郵電大學副署蓋章的畢業證書;2024年9月,符合北京郵電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最后一次申請北京郵電大學學位。
2. 自2024年6月起,向北京交通大學申請工程管理專業(專升本)畢業論文,畢業論文撰寫依照北京交通大學的相關辦法管理;自2024年12月起,申請北京交通大學副署蓋章的畢業證書。
3. 自2025年起,符合北京交通大學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見附件1),申請北京交通大學學士學位。同時,符合學位授予過渡期安排的(見附件2),可按照過渡期授予條件申請學位。
二、課程調整說明
結合北京交通大學辦學特色與自考工作實際,調整《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2023年修訂)的通知》(京考自考〔2023〕16號)中該專業考試計劃的部分專業課程(具體課程見下表)。自2024年起,按照新課程安排考試,新舊課程按照“一對一”替代。
舊課程
|
新課程
|
課程
代碼
|
課程名稱
|
學分
|
考核
方式
|
課程
代碼
|
課程名稱
|
學分
|
考核方式
|
04624
|
工程經濟學
|
4
|
筆試
|
04229
|
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
|
5
|
實踐
|
01854
|
工程質量管理
|
5
|
筆試
|
01854
|
工程質量管理
|
5
|
實踐
|
05065
|
項目管理法規
|
6
|
筆試
|
13655
|
工程咨詢
|
4
|
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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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實踐類課程按優、良、及格、不及格四級制計分。其中優為86分及以上;良為76-85分;及格為60-75分;不及格為60分以下。
三、證書免考課程規定
經北京交通大學論證,認定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協會工程管理資質認證專業委員會“項目經理(CPMPC)四級”資質證書,符合本專業部分課程培養目標相關要求。因此,凡取得“項目經理(CPMPC)四級”資質證書,可免考以下課程:
序號
|
課程代碼
|
課程名稱
|
學分
|
1
|
13620
|
工程安全管理與環境保護
|
4
|
2
|
13634
|
工程合同管理
|
5
|
3
|
13648
|
工程項目管理
|
5
|
4
|
10633
|
工程造價管理
|
6
|
5
|
05063
|
項目時間管理
|
4
|
備注:免考課程對應的課程分數為75分。
附件:1.北京交通大學自學考試學士學位授予條件
2.工程管理專業(專升本)學位授予過渡期安排
北京教育考試院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1
北京交通大學自學考試學士學位授予條件
根據北京交通大學學位授予相關規定,凡申請自學考試學士學位的考生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2. 較好地掌握本專業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并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3. 取得本科畢業證書, 且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課程(含實踐課程)總平均成績達到70分及以上,畢業設計(論文)成績達到良及以上。
4.通過自學考試本科英語課程,成績達60分及以上;英語課程免考符合《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的規定(2008年修訂)》;參加成人本科學士學位英語統一考試,成績達60分及以上。
5. 對于畢業設計(論文)成績優秀或在校期間有科學技術創新成果或經認定在學業相關方面表現突出者,條件可適當放寬。
6. 每年3月、9月申請兩次學位。自畢業證頒發起,應在一年以內申請,超期將不予受理學位申請。
附件2
工程管理專業(專升本)學位授予過渡期安排
為穩妥推進工程管理專業(專升本)主考學校變更工作,北京交通大學決定自2025年至2026年,設置兩年學士學位申請過渡期。過渡期截止后,該專業畢業生須按照附件1要求申請學位。具體安排如下:
一、過渡期適宜對象
2025年至2026年申報學士學位的畢業生。
二、過渡期授予條件
外語課程符合附件1第四條規定、畢業論文成績達到“良”以上,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方可申請學士學位:
1. 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課程(不含畢業論文)平均成績達到70分及以上。
2. 畢業論文成績取得“優”。
3. 在下表的兩組中,每組任選一門課程,兩門課程平均成績達到75分及以上。
序號
|
課程
代碼
|
課程名稱
|
學分
|
考核
方式
|
課程類型
|
組別
|
1
|
03708
|
中國近代史綱要
|
2
|
筆試
|
必考(必設)課
|
第一組
|
2
|
03709
|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
|
4
|
筆試
|
3
|
01854
|
工程質量管理
|
5
|
筆試
|
4
|
02382
|
管理信息系統
|
4
|
筆試
|
02383
|
管理信息系統(實踐)
|
1
|
實踐
|
5
|
04621
|
工程合同管理
|
5
|
筆試
|
6
|
04624
|
工程經濟學
|
4
|
筆試
|
7
|
06087
|
工程項目管理
|
5
|
筆試
|
96088
|
工程項目管理(實踐)
|
1
|
實踐
|
8
|
10633
|
工程造價管理
|
6
|
筆試
|
9
|
10993
|
工程數學(線性代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
|
6
|
筆試
|
10
|
12155
|
工程安全與環境保護
|
4
|
筆試
|
11
|
13683
|
管理學原理(中級)
|
6
|
筆試
|
12
|
13634
|
工程合同管理
|
5
|
筆試
|
13
|
13648
|
工程項目管理
|
5
|
筆試
|
13649
|
工程項目管理(實踐)
|
1
|
實踐
|
14
|
13620
|
工程安全管理與環境保護
|
4
|
筆試
|
15
|
00067
|
財務管理學
|
6
|
筆試
|
選考(選設)課
|
第二組
|
16
|
03142
|
互聯網及其應用
|
4
|
筆試
|
03143
|
互聯網及其應用(實踐)
|
1
|
實踐
|
17
|
05063
|
項目時間管理
|
4
|
筆試
|
18
|
05065
|
項目管理法規
|
6
|
筆試
|
19
|
05067
|
項目管理案例分析
|
5
|
實踐
|
20
|
41730
|
項目管理軟技術
|
5
|
筆試
|
21
|
04229
|
項目決策分析與評價
|
5
|
實踐
|
22
|
01854
|
工程質量管理
|
5
|
實踐
|
23
|
13655
|
工程咨詢
|
4
|
實踐
|
備注:原有的“新舊課程頂替”關系繼續執行。
來源:https://www.bjeea.cn/html/selfstudy/xxfbt/2023/1124/846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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